省政府批复同意白云区经济开发区扩区和调整区位
省政府大院广场
经研究,省政府近日对贵阳市人民政府报送的《关于白云经济开发区扩区和调整区位事宜的请示》作出批复。批复主要内容如下:
一、同意白云经济开发区将原批复的麦架片区、黑石头片区、沙文片区三个片区调整为麦架片区、沙文片区、沙田片区。
二、同意白云经济开发区将原批复的区域面积调减650.6公顷,主要包括黑石头片区、麦架片区环城高速内的已建城市功能区、沙文片区的部分居住区。
三、调整区位后的白云经济开发区区域面积为1831公顷。其中,麦架片区“四至范围”为东至大氧路,南至环城高速,西至观云大道,北至靛山山脚的青山路沿线;沙文片区“四至范围”为东至贵遵高速、盐沙大道,南至同心东路,西至数博大道、科才路,北至沙文立交;沙田片区位于贵阳高新区东北区域的同城大道沿线,“四至范围”为东至贵遵高速,南至青山路,西至科创北路延伸段附近,北至沙田水库。
四、调整区位后的白云经济开发区要紧紧围绕“把开发区建设成为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引领区、高水平营商环境的示范区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集聚区、开放型经济和体制创新的先行区”的总体要求,持续推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;要遵循强化精简原则,健全完善开发区管理体制,优化营商环境;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,完善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,创新利用外资方式,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,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;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,促进产业集聚、资源集约、绿色发展,积极探索发展新路径、新经验,切实发挥开发区的辐射、示范和带动作用。
五、调整区位后的白云经济开发区在开发建设中,要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,集约、高效利用土地资源,坚持以工业用地为主,提高单位土地投资强度,提升亩均土地效益,按规定程序履行建设项目和用地报批手续,切实做到“规划一片、开发一片、收效一片”。
批复要求,贵阳市要加强组织领导,抓紧编制完善区内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,并按程序组织论证和报批,为国有土地出让和项目建设提供依据;省商务厅要会同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加强指导和服务,切实推动白云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。
(来源:贵州省人民政府网)
编辑:王琳 王迟
统筹:胡莹
编审:王璐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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